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垦利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行为规范
2009-04-28 11:17  

 

垦利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行为规范

 

 

一、忠于职守

l、热爱党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集体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   

2、奋发有为,爱岗敬业,扎实苦干,开拓创新。

3、遵守党纪政规和国家法律、法规,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公务,改进工作作风,讲求工作方法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。

二、严肃纪律

1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,认真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,维护集体的统一与团结。

2、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,自觉维护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。

3、坚决服从组织作出的职务任免、工作调整的决定。

三、团结协作   

增强大局意识,树立集体荣誉感,互相理解,互相支持,互相配合,团结一致,齐心协力做好工作。

四、廉洁自律

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,加强道德修养,自觉抑制享乐主义、拜金主义、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,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。

五、坚持学习

1、树立“终身学习、学习工作化、工作学习化”理念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2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,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、市场经济知识以及历史、法律等其他知识。

3、通过学习形成科学的思维方式,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工作中,使之成为不断创新的力量源泉,促进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的提高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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